黎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,于2018年1月19日决定任命:
刘建平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一庭庭长;
包海华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;
邓英智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
罗淑萍(女)、万增光、邓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赵芳(女)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
付润琴(女)为县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副庭长;
决定免去:
刘建平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;
包海华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邓英智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;
赵芳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;
李小君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立案庭庭长职务。
特此公告。
黎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8年1月19日